2015年8月10日 星期一

權證增額發行上限 放寬

證券交易所表示,為即時提供符合「增額發行」條件之權證上市籌碼,8月起放寬權證「增額發行」連結之標的額度上限至30%。

證交所表示,以往受限於發行國內股票及臺灣存託憑證為連結標的之權證,無論增額發行與初次申請發行均不得超過標的證券可發行額度22%之限制,導致時常須增額發行之權證無法順利即時申請成功,



為即時提供符合「增額發行」條件之權證上市籌碼,使得權證發行人得以有效造市,自今年8月起放寬權證「增額發行」連結之標的額度上限至30%。

證交所指出,「增額發行」是當權證流通在外發行單位達實際發行單位總數之80%以上時,即銷售8成以上之權證,權證發行人可申請增額發行該檔權證。

如權證發行人受限於額度限制無法即時申請,導致手上無足夠之權證有效造市,如經有心人士拉高權證價格,易發生權證價格偏離之情事。

證交所表示,每檔權證有一定發行數量,當部分權證於市場交易熱絡而銷售殆盡時,代表該權證已多數流通在外,權證發行人之庫存量已不多,此時該檔權證價格恐非發行人所申報,為將相關資訊充分揭露,以提醒投資人注意其價格之變化與合理性,自今年3月9日起,投資人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(網址:http://mops.twse.com.tw)「認購(售)權證」項目→「權證庫存不足500張彙總表」→「上市權證造市專戶庫存不足500張彙總表」查詢權證發行人庫存不足500張之資訊


http://www.chinatimes.com/newspapers/20150806000211-2602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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